南陵鲁班物业侵占业主物业费
发布时间:2020-01-24 12:14
来源: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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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120001 | 来信时间: | 2020-01-20 10:2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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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内容: | 我是金色水岸二期业主,续交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物业费给鲁班物业,在2019年12月31日鲁班物业撤离金色水岸二期。总共有130多户续交十多万元物业费,鲁班物业就一直拖着不处理,马上就过年了,都不能好好解决问题。 我们这些业主积极履行缴费的义务,就换来这样的结果?鲁班物业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请有关部门能够积极帮我们处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0-01-24 12:14:42
答复意见: “王*”网友: 您好!1月21日我局收到您的留言内容后,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根据调查:1、新老物业服务企业交替时,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由原物业服务企业和新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方案移交。2、如原物业服务企业拒绝移交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经办人:孙占伟 联系电话:6821250 单位负责人:陶海波 联系电话:6823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