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污染
发布时间:2020-07-03 16:05
来源:南陵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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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703002 | 来信时间: | 2020-07-03 09: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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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
内容: | “十年寒窗磨一剑”,高考在即,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在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截止今日,我县对“禁噪”好像没有看到任何做法和效果,希望相关职能部门真正管理、检查,不要发发文件,不管不问!建议: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室内装饰装修等产生噪音污染特别严重的施工场所要从7月4日-7月9日全面停工(因为高三学生从7月4日开始在家自行复习,调整作息直至高考),特别是城东新入住的金麟府、东城国际、华亿国际新城等小区,高考学生多,新装修户多,噪音特别大,恳请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室内装修行为作出 “停工”规定!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0-07-03 16:05:19
答复意见: 张*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污染”的问题,我局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于6月29日召开了招生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确保在中、高考期间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的问题,作出严密的布署。 招委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其中籍山镇政府相关职责有“负责城区居民区的宣传教育,配合环保部门创造安静、卫生的良好环境;考试期间,成立专班宣传督查,做好205国道以东的村庄禁放烟花爆竹等。”县公安局相关职责有“根据需要在考试期间(尤其是英语听力考试)对考点附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鸣、禁行),配合籍山镇做好205国道以东村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县生环局相关职责有“考试期间,负责考点附近建筑工地、住宿区周围噪音污染,确保考试和考生有安静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安排专班并在考点周边巡视,及时处理突发的噪音影响。” 6月29日,根据县招委会安排,教育局发函至县住建委,请求做好“建设工地暂时停工。要求县城区所有在建的3P项目和考点(南陵中学、春谷中学、城东实验学校三个考点)周边建设工地,从7月6月下午(高考前一天)至7月8日(高考期间)暂时停止施工。” 目前,相关职能单位正在按照要求,全面布署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在中、高考期间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如果您在中、高考期间遇到噪音污染问题,请致电县生环局(电话:0553-6823733)举报。 经办单位:南陵县教育局 联系人:金贤进 联系电话:0553-6839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