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普通门诊处方买药不在享受报销了吗
发布时间:2021-04-15 11:07
来源: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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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10414001 | 来信时间: | 2021-04-14 0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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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2021年4月14日去南陵县中医院看门诊开处方买药,出示身份证并告诉新农合,结完账后发现没有任何减免;记忆中几年前,不管是新医院还是中医院看普通门诊结帐时候都能享受减免金额;2021年政策变了不在享受任何减免了;新农合年年涨价,每年就缴纳大几百块钱;近三四年去医院检查未曾使用过新农合医疗;难得使用一次,在中医院咨询后告知普通门诊不在享受报销;只针对慢性病等些规定的范围内;由于个人不太了解发帖咨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04-15 11:07:29
答复意见: 杨**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芜政办〔2019〕11号)文件中关于普通门诊待遇规定,在本市(县、区)域内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75元。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详细告知留言人有关政策,同时感谢他对南陵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咨询人表示对答复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