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南陵县“稳中求进”抓监管“进中向好”提绩效

发布时间:2020-01-14 14:54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真抓实干,精准施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落实落细落地,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到位、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资金投入更加有力。2019年度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9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50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6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20日,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7533万元,支出率达100%,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0%。

二是资金安排更加精准。对照年度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依据政策对象、标准、级次、年度等要素,分部门、分项目、分年度编制扶贫资金平衡计划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全年统筹安排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33万元,其中产业资金3943.37万元,占比52.35%;到户补贴类资金75万元,占比0.99%;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3514.63万元,占比46.66%。

三是资金公开更加规范。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实行县、镇、村三级公开。对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受理方式和办理结果、年度资金分配结果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在南陵县政务信息公开栏和中国南陵网进行了公告公示。

四是脱贫成效更加显著。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镇级公示公告、县级备案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95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