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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项措施推进镇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03-30 08:46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镇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镇级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镇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镇级财政账户管理。明确镇级财政仅可保留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清算账户、镇级财政零余额账户、镇级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镇级代管资金专户,其他账户一律撤销。对镇级代管资金专户内不同性质的资金,实行分账核算。

二是加强镇级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镇级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按照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标准流程规定,规范镇级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审核、支付、清算、核算业务流程,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预警规则,健全监控机制,不断提高镇级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执行效率。

三是夯实镇级总预算会计基础。加强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单位会计岗责设置、资金审核、票印分管、单据交接、日常对账等内控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建立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镇级财政财务内部制衡和运行管理机制。

四是完善镇级配套制度改革。完善镇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制度,改善镇级公务刷卡环境,畅通公务卡信息反馈机制。完善镇级财政电子化支付管理,督促代理银行加快建成自助柜面系统,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加强镇级财政信息化应用培训,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切实防范信息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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