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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五个统一”跑出扶贫资产资源管理“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0-08-11 16:13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是统一资产登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资源管理台账,详细登记资产资源的名称、类别、购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和收益权人等相关内容,并对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的使用变动、收益分配变动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统一资产评估。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在发包、出租和发生所有权、经营权转移变更以及出现资产资源损毁时,必须由相关部门提请集体会议研究或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确认结果作为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使用和处置的依据。

三是统一资产运营。固定资产、农业资产资源及其它资产的发包、出租等,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贫困户代表必须参与)讨论决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公开招标并签订正式合同。村内公益性资产,由“村集体”统一管护,无偿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四是统一收益分配。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对外发包、出租等实现的收益,优先用于贫困户增收脱贫,贫困户稳定脱贫后,可用于稳妥推进村级提升工程,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村容村貌。分配方案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确保扶贫项目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并长期发挥效益。

五是统一资产资源处置。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所有权的转移、经营权或经营方式的变更、资产资源的变卖、报废等,经研究或评估后,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处置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提高透明度。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资金项目资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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