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顺宏,副主任甘江龙、杨利民、汪花屏出席会议。刘顺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日程和各项人员建议名单。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公告,截至目前,南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25名。
会议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陈海俊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新宇代理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强健,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光菊,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负责同志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