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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砂销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09:56 来源:县建投公司 阅读次数: 字体:【  

    我公司拟于近期出售一批河砂(具体数据详见砂子物理性能检测报告),总量以实际测量为准。根据县砂石开采经营管理定价小组成员单位会商意见以108元/吨向县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其他政府投资类项目出售。凡有意购买者请于2020年1月16日8:00-17:00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的申购函(载明拟购买河砂数量,所有申购均为1吨起购),同时按申购数量对应货款总额向我公司交纳申购保证金,超过该时间区间,均属无效申购。申购人自行勘查规划运输路线、查看河砂质量,自行承担运费。
    一、我公司将按下述原则选择申购人为购买人:
    1、优先选择承建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申购人(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或委托申购函、申购保证金汇款凭证),按申购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顺位选择。
    2、县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承建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申购人申购结束后,按申购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顺位选择。
    3、若承建县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申购人不申购,则按县内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申购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顺位选择。
    二、若申购人被我公司选择为购买人,我公司有权根据砂石供需数量确定向其供应数量。若该购买人同意我公司确定的供应数量,则须于2020年1月17日17:00前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同时,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申购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等额货款,超过或不足的货款在供货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三、若申购人未被我公司选择为购买人,或虽然被我公司选择为购买人但不接受我公司确定的供应数量,或者虽然被我公司选择为购买人且接受我公司确定的供应数量,但未按期与我公司签订《砂石买卖合同》,均属于未与我公司建立砂石买卖合同关系,我公司将在1月21日前全额无息退还该申购人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所交纳的申购保证金。
    四、本次销售方量由县建投公司、县水务局共同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测量,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现场监督。
    五、本次销售程序为发布公告→缴纳申购保证金→提货→现场量方(1方=1.5吨)→结算。
    附:1、申购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南陵开发区支行;
    账号:1103001021000005986
    2、砂子物理性能检测报告
    3、《砂石买卖合同》
    咨询电话:15222937721
    联系人:夏经理
                           2020年1月13日 


附件3砂石销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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