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县城区闲置地脏乱差现象,创建更加美好家园,决定对部分闲置地引进社会资金开展绿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与面积:仙坊路北侧、学士路以西,面积约180亩。
二、有关要求:
1、本县苗木经营企业(注册两年以上)可申请对该地块进行绿化美化,政府免收土地租金,核定土地使用期限不低于6年。
2、地块绿化方案须经县有关部门批准。
3、若该地块政府需要使用时,苗木企业用地期限已满6年的,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苗木企业,企业须在半年内将地块内苗木移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苗木。若苗木企业用地期限不足6年,则参照当年县土地征收政策中苗木移植费用,由县财政对苗木企业予以补偿。
4、须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绿化。
三、凡有意向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前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造林绿化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地块绿化方案一式5份(方案主要包括绿化苗木品种、数量、规格、各品种配置方案、工程完成日期及总投资额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雪松,电话:6820036,19955313165。
特此公告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