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试验区,县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陵各单位:
现将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第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单位遵照执行。
南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