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激发农村实用人才干事创业热情,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市农函〔2020〕1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精神,全县拟推荐候选人11名,从中遴选推荐6名候选人参加市评选。全县推荐候选人名额安排如下: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各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各镇各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
2.《2019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奖补项目标准文本》
3.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申报人工商登记、主要技术成果、品牌认证、获奖证书、经营规模、带动农户等证明材料;
5.就推荐人选及其生产经营情况,所在镇计生、综治、纪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A4 纸打印,同时附电子版。于3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0553—6814500;邮箱:3066587569@qq.com。
附件:
1. 附件1(1).doc
2. 附件2.doc
3. 附件2 (1).doc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