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办〔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62人次申请人符合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接待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监督电话:0553-6823245。
附件:2021年4月第一批南陵县城乡医疗救助拟补助人员花名册.xlsx
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