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3 08:32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县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处、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各用人单位:
为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效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等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0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
(二)书面审查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三)书面审查管辖
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按照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实行属地管辖(首先采用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确定管辖)。对于辖区划分有争议的,由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四)书面审查内容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对用人单位2019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五)书面审查方式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凡与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为此,今年书面审查工作将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址为:http://61.190.31.166:10003/ahqyy_szw/qy/index.jsp,由用人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进入单位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系统进行申报审查。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与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需报送书面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劳动保障年度审查手册1本;
2.需要申报诚信示范单位的企业需填报相应的申报表1份。
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继续组织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劳动保障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评定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县人社局通过官方网站或本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县人社局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并告知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结果。
县人社局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从连续三年(含2020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申报的用人单位中,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参评候选名单,原则上我县推荐1户。市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推荐至省人社厅进行复核、公示,认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后,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评选结果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平台。从连续两年(含2020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自主申报的用人单位中择优推荐“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认定候选名单,原则上我县按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户数的5%推荐,由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查评定,同时将评选结果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县开发区、各镇要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宣传引导
要结合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不断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要充分利用本地政府网站,公布书面审查的内容、程序及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等,增强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
(三)依法严格审查
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尤其要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今年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的重点,审查和评价结果应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指导,按照应审尽审的原则,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书面审查范围。审查中发现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书面审查材料的,要依法立案处理。
(四)完善诚信档案
要结合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诚信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定期录入更新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接受执法检查等信息,建立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未参加诚信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也要记入守法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依规做出后续处理。
(五)强化结果运用
要根据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要引导其自我规范;对失信或违法的用人单位,要实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对严重失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要将诚信等级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减免工资保证金、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发挥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联 系 人:童  庆   丁  帅
联系电话:0553-6817958
电子邮箱:564557301@qq.com
联系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045办公室

附件:1.南陵县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
                      

                                                                                                      2020年7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