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09:52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相关会议精神,根据31日全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切实解决贫困劳动力外出返岗、就近转移“就业难”问题,防止因疫返贫致贫,现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开展精准摸底

各镇落实镇领导班子包保责任制,组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对辖区内16-65周岁(身体条件好的可放宽到69周岁有就业意愿、劳动能力(技能劳动力、普通劳动力、半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贫困人口春节前原务工单位、地点、收入等基本就业信息,掌握春节后务工单位、地点、收入,以及未就业的就业需求、原因等,填写《南陵县2020年贫困人口就业务工情况摸底表》(见附表1),36日各镇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会同县人社局对信息审核后及时更新“国扶办信息系统”和“就业扶贫信息系统”,并据此精准制定并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帮扶措施。

二、输送一批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

各镇在组织贫困人口就业信息调查时,重点摸排因疫情影响暂未外出务工人员的返岗目的地和返岗需求,对跨市、跨省返岗单位明确、确认用工单位已经复工并且具备返岗条件的,36日前上报县人社局(就业股联系人:李成伟,6910108);县人社局根据各镇上报的长三角地区返岗信息,对出行时间、出发地点、务工目的地等进行分类汇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点对点”专车运送返岗方案,保障贫困劳动力成规模、成批次安全有序返岗。

三、组织一批贫困劳动力就近稳定就业

各镇充分利用公共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重点企业招工信息,在居民集中区挂横幅、贴简章、发传单,指导求职者扫描“南陵人社”二维码,操作线上招聘小程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联系和组织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劳务经济新模式,有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到县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就近就业,县财政对帮扶主体给予招工奖补。县人社局着力打造“南陵人社”公共就业网络招聘平台,扶持培育“南陵在线”等社会网络招聘平台,适时召开镇村专场招聘会,通过“不见面”网络招聘、村干部输送、专场招聘等方式,持续做好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稳定就业。

四、吸纳一批贫困劳动力扶贫载体就业

支持全县各类企业、经营主体、扶贫车间等尽快复工复产,鼓励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新吸纳贫困劳动力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协议的各类企业、经营主体、扶贫车间等带贫载体给予1500/人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标准提高到2500/人,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如省定标准高于此标准,按省标准执行)。

安置一批贫困劳动力公益特岗兜底就业

已上岗的村辅、“四员+”公益岗位不停岗、不歇业,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开发公益特岗对有就业意愿、劳动能力又不能外出务工、生活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兜底就业,其收入按照劳动时间、工作任务合理确定,县人社局比照村辅公益岗位政策给予补助。公益特岗开发数量和安置对象由村“两委”报镇政府会议研定,各镇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南陵县开发公益特岗及安置对象审核表》附件2)。疫情监测、防疫消杀、卡点值守等疫情防控临时辅助性岗位,按30/天发放补助(在前期已参加疫情防控的贫困劳动力,按照此通知补助标准进行补发)确保每个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在本地都有岗位、有收入。

、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

籍山镇兆绢服饰、弋江镇木子服饰、许镇镇鸿泰服饰、工山镇双双服饰就业扶贫车间在2月底前全部复工复产。有关镇要点对点帮助扶贫车间解决防疫物资、用工、原材料、物流配送,落实复工前五项准备、复工后八项要求。县人社局、扶贫办加强监督指导和防疫物资保障支持。鼓励就业扶贫车间开发新产品、新订单增加居家就业岗位,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受疫情影响就业扶贫车间开工不足而暂未上岗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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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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