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地减少人员集聚,避免办事人员集中可能导致的交叉感染风险,根据安徽省一级响应预案及省人社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25号)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公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
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单位账号登录——选择“失业保险费返还”—— 按网页提示办理。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企业职工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注册个人账号登录——选择“个人技能补贴”——按网页提示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企业职工所获得证书在“安徽阳光就业网”数据库中检验不成功,无法提交申请的可延迟申请,疫情好转后至所属县(市)、区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三、失业保险金申请
网上办:失业人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选择“区域与部门”——点击“芜湖市”——“主题集成服务”——“人社服务站”进行线上申请;
掌上办:通过手机下载“芜湖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保业务申报”——“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掌上申请。
网上申请时遇到问题的可延期办理,请电话咨询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咨询电话附后),疫情好转后至所属县(市)、区社保经办窗口申请。
四、失业保险待遇其他业务
可通过电话咨询,延期办理。
市、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3991277
无为市:6897199、18325348083
芜湖县:2567802、18010766565
繁昌县:7871167、18955390908
南陵县:6823367、17730097500
镜湖区:3882127、13345538765
弋江区:4225631、18196580157
三山区:3918031、3918050
经开区:5841265
鸠江区:5968326
芜湖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