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18年民生工程1-11月份小结

发布时间:2019-04-19 09:15 来源: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体:【  
 2018年,南陵县积极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大力实施,在各级部门以及民生工程实施责任单位的关心、支持下,33项民生工程开展顺利,推进有序,部分项目已提前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调整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制定并与各责任单位、各镇签订2018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出台《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南政〔2018〕10号)、《南陵县2018年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大政策宣传,扩大民生影响。出台《2018年南陵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南陵县2018年民生工作要点》等文件 ,召开信息工作部署会,调整下发民生工程信息任务,1-11月份报送信息1438条,其中省民生工程网采用44条,市民生工程网采用514条。
 
(三)落实工作要求,加快项目推动。召开民生工程部署会、推进会、数据库和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不断推动责任单位民生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实施成效。民生办会同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和相关部门以及县人大、县政协的专项督查或巡察,进一步征求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督促民生工程项目有效发挥更大效用。
 
(五)落实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保障。编制2018年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确保项目资金预算精准,配套到位。每月按时填报民生工程资金报表,做到不留缺口,及时拨付。
 
(六)加强数据库审核,夯实民调水平。积极落实民生工程数据库填报工作,加大对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审核力度,不断提升数据库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提高民生政策知晓率,从而,切实提升民调的满意率。
 
(七)强化创新要求,拓宽工作思路。积极落实省、市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创新工作,从年初即着手安排县直部门谋划和改革创新,通过几次梳理、完善,不断提升创新材料质量,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
 
目标任务: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万元,每个扶贫工作队每年办公经费3万元。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工作进展:已100%完成目标任务。
 
2.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目标任务:支持推进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分类进行股权量化,密切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工作进展:全面完成股权量化和收益分红工作,进度达100%。
 
3.“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目标任务: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完工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9.744公里;落实养护资金,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养护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县乡公路大中修里程达31公里;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路长制及乡村道路专管员等配套制度;新增通客车建制村4个。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4.农村危房改造(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目标任务:完成5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重点,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要求。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5.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目标任务:南陵县计划解决2个贫困村内8476名非贫困人口(其中纳入省级以上资金补助范围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6.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卫计委)
 
目标任务: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贫困慢性病患者门诊合规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高于90%。
 
工作进展:截至目前,财政兜底即时保障1377人次,发放保障金141.39万元。累计就诊21220人次,累计保障23242人次,慢性病门诊医疗总费用771.4万元,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平均补偿比例95.9%。
 
7.贫困残疾人康复(责任部门:县残联)
 
目标任务:为75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41名听障、脑瘫、智障、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8名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6名儿童适配辅具。
 
工作进展:已为141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助,完成率为188%,为104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完成率254%;为14名儿童适配辅具,完成率为100%。
 
8.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目标任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
 
工作进展:1-11月份完成案件数552件,完成任务106%。
 
9.农村环境“三大革命”(责任部门:县城管局、住建委)
 
目标任务:实施自然村10000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完成垃圾、污水专项整治规定任务。
 
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户厕所改造10367座,完成率为104%;全县15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清理任务,累计处置农村生活垃圾4786.69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19.3%;许镇处理厂已完成任务、弋江污水处理厂完成95%;何湾镇、三里污水处理厂完成任务的60%。
 
10.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责任部门:县美丽办)
 
目标任务:开展4个省级中心村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的70%,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工作进展:1-11月份,已完成工程进度的90%。
 
11.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目标任务: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本级和县(市、区)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基层服务机构的改建升级,切实履行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精准度和时效性。全县种植业承保面积不少于30.06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数量不少于4700头,保险理赔兑现率不低于90%。
 
工作进展:全县种植业已承保64.18万亩,完成承保计划213.51%,县级财政补贴224.14万元。理赔1.16万亩,共3779户,理赔金额96.84万元;能繁母猪已承保15019头,367户,完成承保任务321.46%,县财政补贴资金4.53万元。理赔190头,共21户,理赔金额19万元;全县林业已承保23.26万亩,9242户。县级财政补贴6.19万元。
 
12.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县商务局)
 
目标任务:建设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155个,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工作进展:建设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155个。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已完成。
 
13-1.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技能脱贫培训(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目标任务:全年免费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28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进展: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368人,完成率131.4%。
 
13-2.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目标任务:全年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14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工作进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35个班次、共计1517人,完成培训进度的108%。
 
13-3.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退役士兵培训(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全年培训退役士兵136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工作进展:退役士兵136人培训任务已完成。
 
13-4.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责任部门:县农委)
 
目标任务:全年培训新型农民7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350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3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14-1.就业扶持工程-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目标任务:购买350个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托底,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进展:目前已开发公益性岗位501个,岗位开发率100%,实际在岗263人。
 
14-2.就业扶持工程-高校毕业就业见习(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目标任务:开发15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
 
工作进展:目前已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数221个,岗位开发率141%,新增到岗179人。
 
15.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2.36万人,其中:有偿签约4.12万人、有偿签约高血压病0.824万人、有偿签约糖尿病0.412万人,稳定签约数量,提高服务质量。
 
工作进展:总签约14.0605万人,其中,有偿签约5.3441万人,高血压有偿签约2.1738万人,糖尿病有偿签约0.5379万人。
 
16-1.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有进有退,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工作进展:11月份,农村低保对象12629户、20084人,发放低保金749.70万元。1-11月份发放低保金7842.69万元。
 
16-2.困难人员救助工程-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以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完善特困供养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管理,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运营水平。
 
工作进展:1-11月份,累计发放889.122万元。
 
16-3.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工作进展:11月份,发放126人,12.62万元。1-11月份,累计发放116.02万元,应保尽保,完成率100%。
 
16-4.困难人员救助工程-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救助对象约10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应救尽救。
 
工作进展: 1-11月份,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49人次。救助资金支出43.87万元。
 
16-5.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助对象为我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不含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和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市区一、二级贫困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另增加660元,市区三、四级贫困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年另增加360元。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不分城乡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人数任务据实确定)。
 
工作进展:1-11月份,发放资金456.6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0.02万元。
 
16-6.困难人员救助工程-城乡医疗救助(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开展直接救助,实现应助尽助。
 
工作进展:1-11月份,累计实施直接医疗救助302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820.05万元。其中,通过“一站式”平台实施救助1590人次,发放救助金52.98万元。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按规定提高筹资标准,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7%左右。
 
工作进展:1-11月,全县补偿收益1567258人次,基金支出29921.99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平均补偿比例78%,住院补偿受益率11%。
 
1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前提下,提高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障水平;支持各地开展大病保险的即时结算试点;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5%以上。
 
工作进展: 1-11月,我县大病保险共有1412人享受,补偿金额达1243万元。
 
1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责任部门:县人社局)
 
目标任务:当年缴费人数16.9万人,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保参续保缴费人数17.73万人,完成任务的104.9%,养老金发放率100%。
 
20.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高龄津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发尽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完成下达的县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行补贴应补尽补,15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比例达到75%以上。
 
工作进展:截止11月份,发放智能化居家养老电子服务券1906人次,36.83万元。为全县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14514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45.19万元。
 
21.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培训3人;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1人。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22-1.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4800人,对自愿参加婚检的对象认真做好服务,保证婚检工作质量,婚检率稳定在85%左右;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接种84083剂次,第一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
 
工作进展:1-11月份,共对2735对、5470人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5.93%;完成常规免役接种86653剂次,接种率112.43%,建卡率100%。
 
22-2.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责任部门:县卫计委)
 
目标任务:向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发放扶助金(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保障510人,其中,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460人,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工作进展:目前特扶资金已通过惠民直达系统全部发放到位。
 
23.学前教育促进工程(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目标任务: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所,幼儿资助300人次,幼儿教师培训50人次,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工作进展:新建许镇镇中心幼儿园已完工,学前教育幼儿资助378人,资助资金59.54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幼儿教师培训100人次,培训资金1.2万元。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待市里资金到位发放。
 
2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目标任务: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学生数41665人,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学生数41665人,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生数312人,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项目28个、面积28760平方米。
 
工作进展:拨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3161.7万元,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补助441.68万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6.84万元,国家课程教科书1159.5万元,免费提供一套印制作业382.9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28个项目已完工。
 
25.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目标任务: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170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92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62人次、普通高中免学杂费320人次,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工作进展: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133人,补助发放21.96万元,中职免学费784人,169.79万元,普高国家助学金2161人,455.1万元,普高免学费368人,55.01万元。
 
26.公共文化场馆开放(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
 
目标任务:免费开放11个各类场馆。其中: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工作进展: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博物馆,共11个场馆全部免费开放。
 
27.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责任部门:县文广新局)
 
目标任务: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文化宣讲等活动,补助资金31.4万元。开展农村演出157场,放映电影1884场,开展体育活动157场,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9420册。
 
工作进展:送戏进万村已经开展235场,完成率150%,各村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农村公益电影已经放映2099场,完成率111%、体育活动已经开展471场,完成率300%、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补助发放率100%。
 
28-1.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主要支流治理(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目标任务:实施1个项目单元主要支流治理。
 
工作进展:1-11月份,工程完成90%土方量,完成建筑物接长等。
 
28-2.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中小河流治理(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目标任务:基本完成2017年开工建设的1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南陵县漳河许镇段治理工程三叉河至三埠管),新开工建设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南陵县漳河资福河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南陵县漳河城东撇洪沟口至后港河口段、滨玉圩堤防加固工程,南陵县漳河三河渡至肇家埠段防洪治理工程)。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28-3.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目标任务:基本完成2017年开工的1个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南陵县林都圩清浦塘、平和泵站)。
 
工作进展:已完成。
 
28-4.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部门:县水务局)
 
目标任务:实施7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固项目(红星水库、石峰水库、杨村湖水库、立新水库、大湾塘水库、东风水库、南庄水库),12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80%。
 
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已完成总任务的92%。
 
29.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责任部门:县农委、环保局)
 
目标任务: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1处,完成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建设1个。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进展:截止11月底,标准化收储点建设完工率100%,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完工率100%。  
 
30-1.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农产品安全工程(责任部门:县农委)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新建20套乡镇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认证“三品一标”企业不低于20家。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农产品安全工程建设。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30-2.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食品安全工程(责任部门:县市监局)
 
目标任务:以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为目标,在乡镇和社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工程建设,选择2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食品检验室、1家大型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建设食品快检室。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食品安全工程建设。
 
工作进展:已完成任务。
 
31.棚户区改造(责任部门:县征收办)
 
目标任务:加强集中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房及重点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53套,基本建成1353套。
 
工作进展: 1353户任务已完成,完成率100%。
 
32.城市老旧小区整治(责任部门:县住建委)
 
目标任务: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两类整治改造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项目小区5个,建筑面积10.08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010户。省级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工作进展:已完工。
 
33.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目标任务:为全面提高敬老院建设管理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整体水平,2018年,农村敬老院完成9家消防改造,完成率达到100%,全部符合消防安全设计要求,以达到养老机构许可条件,服务功能得到较大提升。
 
工作进展:2018年9家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于5月30日开工,目前均已完工,工程资金支出84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信息报送,严把信息质量和类别,加大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实施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围。
 
2.按要求拨付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做到及时拨付,不留缺口,不断推进工程类项目的实施,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3. 督查指导各部门做好已完成项目审价、绩效评价和资料准备工作。同时,加大建后管养类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统计报送建后管养资金。
 
    4. 针对今年民生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和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有目的的、针对性的做好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谋划工作,做到早预判、早准备、早起步。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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