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0-08-19 00:00 ] 至 [ 2020-08-30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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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高确权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县起草了《南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现将《南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0年8月20日-30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网站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牧杨
电话:0553-6820562
电子邮箱:502213161@qq.com
结果反馈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8月20日-8月31日通过县政府公文平台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就《南陵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向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信访局、各镇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各单位修改意见反馈;8月28日网友hu341705针对《实施意见》第十三条提出具体问题,我局认真作出解释,未收到修改反馈意见。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