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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门诊慢性病与芜湖市门诊慢性病为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1-12-24 19:57 来源: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11224001 来信时间: 2021-12-24 09:00:29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内容: 我是戴公山林场在职职工,2021年12月13日,我因眼睛不舒服,去芜湖弋矶山医院眼科门诊,各项检查合计160元,医院诊断我糖尿病眼底,按门诊慢性病(我有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处理,我只出了24元。12月20日,我去南陵县医院眼科门诊检查,县医院按照普通门诊处理,虽然多次声明,医生说,这是医院的事,医生也没有办法。据了解,芜湖二院糖尿病眼底也会按照门诊慢性病处理。请问,为什么南陵县门诊慢性病与芜湖市门诊慢性病标准不一样?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南陵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1-12-24 19:57:43

答复意见:

目前,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类已达63种,其中含青光眼和黄斑性眼病,如患糖尿病且并发黄斑性水肿,可申请“黄斑性眼病”门特慢病种,上述病种行眼底相关检查可按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

经查,参保职工张**于2017年前经我县门慢专家组鉴定“糖尿病”和“前列腺增生”2种门慢病种。对其反应慢性病报销问题,我们也就此咨询了市眼科医院、二院等医保部门,因眼底病变不是糖尿病专一并发症,职工因此病做眼底检查不按门诊慢性病待遇处理。对于弋矶山医院发生上述持卡就医发生的相关门慢费用,医保智能监控和日常审核将按违规费用予以扣除。

县职工医保中心已与参保职工张**进行了电话沟通,其对此答复表示理解。

联系人:汪先公

电话:0553-682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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