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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问题

发布时间:2022-01-06 16:42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20104001 来信时间: 2022-01-04 12:26:24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内容: 住房公积金该如提取?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答复时间:2022-01-06 16:42:02

答复意见:

李**网友您好:

您留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我中心已收悉。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具体详情请拨打0553-6816993

    感谢您对县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联系人:胡敏飞

联系电话:05536816915(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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