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6-03-18 11:38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阅读次数:次
| 信件编号: | 20260317002 | 来信时间: | 2026-03-17 15:08:56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 内容: | 您好,本人是2020年通过中介购买了南陵县银树湾的二手房,当时办理了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合同当时没有留存,现因个人业务需要公积金贷款合同,以及还贷证明。请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去什么地方办理?是否可以他人代办,如他人代办需要哪些材料?感谢回答!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答复时间:2026-03-18 11:38: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留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问题我中心已收悉。 您咨询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合同及还贷证明问题,我管理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详细告知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合同您可持身份证至委托贷款银行调档,公积金还贷证明您可持身份证至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窗口(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打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胡敏飞 联系电话:0553-6816915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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