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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6-03-18 11:38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60317002 来信时间: 2026-03-17 15:08:56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内容: 您好,本人是2020年通过中介购买了南陵县银树湾的二手房,当时办理了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合同当时没有留存,现因个人业务需要公积金贷款合同,以及还贷证明。请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去什么地方办理?是否可以他人代办,如他人代办需要哪些材料?感谢回答!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答复时间:2026-03-18 11:38:17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留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问题我中心已收悉。

您咨询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合同及还贷证明问题,我管理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联系,详细告知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合同您可持身份证至委托贷款银行调档,公积金还贷证明您可持身份证至南陵县住房公积金窗口(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打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胡敏飞

联系电话:0553-6816915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

                         202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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