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实施意见》南陵县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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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南陵县高质量发展,县人社局草拟了《<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实施意见>南陵县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南陵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联系人:胡潇然,联系电话:0553-6910307。
2.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1102101970@qq.com
3.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实施意见 》南陵县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
实施意见》南陵县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市域南部现代化副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南陵新篇章,树牢“投资于人”工作导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力争“十五五”期间,全县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600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65%,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不低于全市增幅。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实施意见》(芜市办〔202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贯彻意见。
一、集聚和增加人口
(一)大力吸引人才人口。迭代升级“筑梦春谷”人才政策,提升“高等院校百校行”活动质效,持续做好博士后工作站服务与建设工作,开展就业认知行动200场,服务高校毕业生2万人次,打造人才增值型、青年发展型城市。举办“千名学子进南陵”活动,建立在外南陵籍优秀学子联系机制,以乡情为纽带搭建“引才桥梁”,定期组织校园专场招聘会、宣传推介会、返乡座谈会等活动,动员优秀乡土人才返乡创业、回村任职、助农攻关。鼓励落户人员携配偶、子女随迁。(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教育局)
(二)提升婚恋服务品质。搭建线上公益婚恋交友渠道,提升“皖工鹊桥 会聚良缘”“皖美之约 芜比心动”等品牌覆盖面、影响力,利用“520”、七夕等时间节点,挖掘大浦、小格里、溪田露营地等景点魅力,开展主题线下交友活动。每年举办青年交友联谊系列活动5场以上、服务500人次以上。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创设沉浸式婚姻家庭辅导课堂,培育“公益红娘”队伍40人以上。同时依托工会驿站拓宽沟通渠道,组建“幸福牵线智囊团”,精准匹配单身职工信息。支持举办集体公益婚礼、集体颁证仪式。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推动结婚登记数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三)降低生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早孕关爱行动,县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增设“早孕关爱门诊”。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免费开展婚前、孕前优生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均保持在95%以上,实施国家育儿补贴制度。推进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健全生育假期成本合理共担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错时上下班等模式。落实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医保分局、县人社局)
(四)降低养育成本。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招收2-3岁幼儿,到203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6%。持续扶持和规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用人单位等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化、多元化、品牌化发展。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夯实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稳定在90%以上。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多子女家庭租房政策。(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住建局)
(五)降低教育成本。建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编制《南陵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有序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标准化建设,到2030年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全面加强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全面提升作业管理水平、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扩大和促进就业
(六)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聚焦“一主一优”产业发展方向,持续优化产业生态,不断拓展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通过精准摸排企业用工短缺情况,搭建高效对接平台,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人力资源供给体系。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1131”就业帮扶计划,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等政策性岗位,以及鼓励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多渠道拓宽就业途径,确保每年帮扶2000名重点群体实现就业。落实市场化引才奖补机制,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至2030年,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七)促进人岗高效匹配。实施“万名工程师”引育行动,加快推进“技能南陵”建设,办好“天工杯”职业技能大赛,加大各行业和重点群体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每年培训35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支持芜职大南陵校区健全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学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每年依托芜职大南陵校区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200人以上。发挥芜职大托管优势,探索中高本贯通培养模式,力争3年内实现芜职大南陵校区在校生规模达2000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教育局、县发改委)
(八)营造支持创业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各级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板石岭探索千村众创空间,支持天竞孵化器、麦腾未来谷等孵化载体提档升级,高标准运营南陵邮谷科技创新园区,积极推动智能物流装备制造园、洪湖科技产业园纳入鸠兹科创湾矩阵发展区,逐步完善创新创业载体,每年支持创业者不少于1500人。聚焦数据应用赋能,积极宣传芜湖市“数据券”“算力券”“模型券”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政策解读。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形成覆盖创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扶持闭环体系。建强创业服务专员与创业导师两支队伍,以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全面提升创业服务核心效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数据资源局)
(九)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速推进芜湖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按照“1+N”模式(即1个县级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1个人才社区零工市场+1个许镇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若干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扎实推进“三公里”就业服务圈建设,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经济,强化县域劳动力供需信息动态摸排,精准对接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促进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与返乡就业。落实联系帮扶就业困难群众制度,强化超龄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每年常态化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50场以上,统筹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芜湖人力资源智慧平台及“南陵发布”“南陵人社”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构建立体化就业服务信息矩阵,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社会工作部)
三、保障和增加收入
(十)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聚焦先进制造、服务消费、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产业与就业协同,每年开发不少于2500个“高薪优岗”,重点依托汽车及零部件、智能物流装备“一主一优”产业,招引高校毕业生等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调节标准,发挥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核心岗位、高技能人才和一线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深挖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增加农民就业岗位,每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500个以上。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总工会)
(十一)增加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构建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深度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创优营商环境,实体化运行企业服务(赋能)中心,强化企业诉求办理,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发展社区经济、手作经济、外摆经济,促进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发展“村集体+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模式,推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营和高质量发展,培育“乡村CEO”参与村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引导农户利用闲置农房发展特色民宿、农事体验等小微业态。依托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和“乡村振兴直播官”队伍,推动“合作社+电商+农户”线上经营矩阵,发展新业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全程及单环节托管服务,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
(十二)增加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促进住房资产保值增值,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居住功能与配套,盘活存量房产和闲置资源,完善资产增值渠道,拓宽租赁、经营性收益路径。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财产净收入安全增长,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加强居民金融投资风险教育,加大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打击力度,守护居民“钱袋子”安全。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水面经营权等流转交易,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支持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村住房。(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规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督局南陵分局)
(十三)增加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每年新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00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00人。同步执行市级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序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分局、县委社会工作部)
四、升级和促进消费
(十四)大力培育新型消费。打响“购在南陵”消费品牌,策划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着力扩大新型消费供给,探索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在陵设立首店,每年引进县域首店10家以上。支持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社区团购,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场景。实施美好生活主理人引育计划,2026年培育扶持主理人10个以上。大力发展青春经济,每年支持培育青春小店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团县委)
(十五)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推行中小学“春秋假”,鼓励家长、孩子同步休假,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学旅游产品。精准把握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依托老粮仓、老厂房等特色功能区域,集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加快打造“127大院”城市会客厅,提升县公共文化中心功能,在乡村旅游重点区域谋划建设美好生活庭院。鼓励开展餐饮消费促进活动。支持打造集休闲康养、文化体验、亲子游乐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集聚区。每年举办篮球联赛、足球邀请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5场以上。鼓励工会助力消费,扩大职工“微疗养”覆盖面和品牌线路,每年覆盖3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县文旅集团)
(十六)扩容升级大宗消费。实施普惠性购房补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加大房票推广使用力度,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开展汽车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自规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七)高水平举办大流量活动。鼓励举办有影响力的“传统民俗灯会”“南陵美·群艺汇”“乡村村晚”及大型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不少于10场,举办文旅推介会、参加各类展会,将商文旅体演出活动审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鼓励适当放宽可售(发)票数量限制。深挖“赛事经济”潜力,优化消费券发放模式,探索推出联动优惠礼包。(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
(十八)优化提升消费载体。积极争取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项目支持,完成大江市集等消费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新天地商业广场等传统商业综合体改造升级。实施南陵县籍牧路路面提升及改造工程,夯实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引导公共体育场馆等在非高峰时段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场地用于举办活动。开展支持A级旅游景区设施提质扩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教育局)
县委、县政府定期调度推进“双增双促”重点工作。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分别牵头负责本领域任务,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政策、项目落实、管理服务,落实具体举措。县财政统筹落实资金保障。各责任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县督查室及时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县委组织部将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县委宣传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结果反馈
南陵县人社局于2026年4月15日在南陵县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栏目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增人口促就业增收入促消费的实施意见>南陵县贯彻意见(征求意见稿)》,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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