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纲要》描绘了“十四五”时期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南陵建设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增强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分解落实,保障《纲要》顺利实施。县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奋发作为,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两地两区”。加快建设市域南部产业特色鲜明、城市形态优美的现代化副中心城市,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作出南陵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