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解读:《南陵县校车运营奖补资金发放及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12 10:25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背景和依据:

我县自2019年秋季开始全面实现校车、公交车全覆盖运营接送学生,一直执行2010年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定的奖补标准,县镇1:1配比,每生每学期200元。运营中,校车公司、公交公司均多次向县校车办报告运营亏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校车联〔20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物价水平,参照周边市、区对校车奖补的办法制定了《南陵县校车运营奖补资金发放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校车监管体系,消除校车运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南陵县实际物价水平,南陵县教育局提出,县校车办同意,于2021年8月16至17日通过易政网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校车公司、公交公司意见,并于2021年9月3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对初稿文字表述进行了认真修改,最终形成了《南陵县校车运营奖补资金发放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四、工作目标

校车管理更高效,校车运营更稳定,切实保障师生上放学交通安全。

五、主要任务

明确《奖补资金发放及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适应的对象。明确考核内容与方式,参加的单位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生效时间、实行年限、公交公司采用正规校车的过渡期、民办幼儿园自购校车奖补等作明确规定。

六、创新举措

明确奖补对象、奖补标准、奖补方式以及不予奖励的条款和惩处规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督促公司与学校、家长签订《安全接送协议》;会同审计、物价、运营公司、县校车办等部门核定学生乘车收费标准。

2.强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常规管理、车辆管理、人员管理,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行车安全。

3.定期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整改不力、出现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营公司,取消其参与运营接送学生资格。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出现重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安全优质服务运营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解读单位:县教育局

解 读 人: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黄从礼

联系电话:0553-683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