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29 11:3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2025年8月22日,《南陵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皖水农函〔2024〕144号),针对南陵县农村供水仍存在的运行主体分散、管护水平不高、水质水量不稳等突出问题,以县域为单位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系统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特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统筹资源布局,构建供水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由政府主导,县水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理清各方职责,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统筹协作,确保县域统管工作顺利实施。通过授权经营确定南陵县春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统一负责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统投统建统管“三位一体”建管模式。建章立制、调度考核和宣传引导一体推进,确保县域统管常态长效。
   (二)改善民生福祉,保障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南陵县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供水不稳定、水质不达标等情况,尤其是偏远村落,季节性缺水、管网漏水等问题频发,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实施方案》通过县域统管模式,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让农村居民喝上 “放心水”“稳定水”,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破解管理困境,提升供水效率​
   此前,南陵县农村供水多以乡镇、村为单位分散管理,存在管理主体多元、责任不明确、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部分供水工程缺乏专业运维团队,设备故障维修不及时,供水效率低下;同时,分散管理导致资源浪费,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运营模式。《实施方案》推行县域统管,明确统一管理主体,整合运维力量,可有效解决 “多头管、管不好” 的困境,提升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
农村供水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支撑。优质、稳定的供水保障,不仅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还能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助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此外,通过县域统管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在标准、管理、服务上的逐步接轨,可缩小城乡供水差距,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为南陵县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酝酿起草。

2025年6月,县水务局着手起草《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5年6月20日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面向公众征集意见,2025年7月16日上午在县水务局会议室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2025年7月17日县水务局通过易政网面向各镇及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

(三)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8月14日,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2025年8月15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2025年8月19日,县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四、工作目标

农村供水保障事关民生福祉,是农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大事。为保障农村供水持久稳定运行,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从水源到用户的全链条管理并服务到户,不落一户一人,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供水有力保障。

五、主要内容

(一)统管架构

通过授权经营确定南陵县春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统管主体,统一负责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统投统建统管“三位一体”的建管模式。同步建立1+8+N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系,运管所需人员主要通过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方式解决。

(二)移交步骤

坚持“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籍山、三里、烟墩、家发、何湾5镇及工山镇戴汇水厂10月底前完成;弋江镇已回购的4座水厂12月底前完成;许镇镇6座水厂由陵都公司临时接管,待青安江水厂投运后纳入县域统管范围;工山镇工山水厂12月底前化解回购矛盾后及时移交。

(三)水价及负担机制

设三年运营过渡期至2027年底,过渡期内,各供水片区仍按发改部门核定的现行水价标准执行;县财政按转供水量10%、1.47元/吨给予水损补贴,各镇承担加压泵站电费。过渡期结束后,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统一调整农村水价。

(四)建设及日常维护

实施“农村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弋江镇青弋水厂、何湾镇何湾水厂超滤膜工艺改造,形成应急备用水源,提升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保障能力。统一公布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建立“接诉即办”闭环机制,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间断,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水价、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五)责任分工

县水务局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审计、市场监管及各镇政府分工负责,形成资金、用地、水质监测、价格监管、审计监督的“全链条”工作体系,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落地见效、长效运行。

六、创新举措

一是通过授权县属国企(春谷水务集团)作为唯一统管主体,整合“统投、统建、统管”三大职能,打破传统分散管理模式。

二是通过建立1+8+N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系,实现城乡服务均等化,提升运营精细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坚持建章立制、调度考核和宣传引导一体推进,确保县域统管常态长效。一是把制度建设贯穿县域统管工作全链条,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同步健全标准服务、运营管理、监管责任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二是建立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开表彰,对履职不力、影响全局的严肃问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县域统管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减少负面舆情,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水务局

解读人:单晓峰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82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