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亚琴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南陵县财政支持自主创新若干政策》

发布时间:2025-09-30 12:17信息来源: 南陵县科技局阅读次数:编辑:朱圆 字体:【  


发布时间:2025930

发布地点:县科技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南陵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人:南陵县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亚琴

主持人:南陵县科技局科管股副股长 傅璐


各位广大市民、企业家、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南陵县财政支持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县科技局对长期关注、支持南陵县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和广大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来解读南陵县科技局、南陵县财政局、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南陵县财政支持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政策文件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我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年市级财政支持产业科技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2024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陵县财政支持自主创新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政策》从我县实际出发,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坚持走产业+科创路子,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推动县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增强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主要内容

《政策》分为总体要求、支持政策、附则三个部分,其中科技创新政策共分为5个方面、16条具体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以及省、市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共3项支持政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80分及以上、70分及以上),首次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复审通过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第一批次给予0.6万元奖励,第二批次给予0.5万元奖励,其余批次给予0.4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二是提升创新能力水平。包含企业新增研发投入和亿元以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共2项支持政策。对纳入科技统计年报填报的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每年按税务部门提供的、较上年度新增研发投入总量(不低于200万元)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两清零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企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后,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2条政策企业可同时享受。

三是强化创新平台引领。包含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科技创新平台共3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一次性奖励30万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建备案院士工作站在上级资助基础上,根据发展前景增加最高50万元建站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省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进档的奖励差额。对获批组建的市级创新联合体、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组建的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县级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

四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包含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第三方促成产学研合作、技术经纪(理)人促成技术交易以及国家、省科技奖申报共5项支持政策。对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登记发布的省级科技成果,每件给予500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机构促成我县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三方产学研合作协议经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按企业与高校院所当年产学研合作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第三方机构补助,单个第三方机构最高补助30万元。对获得高级、中级、初级技术经纪(理)人证书且当年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经纪(理)人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国家、省奖励基础上,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五是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包括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入选以及省科技副总认定共3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团队或创客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比赛,在国家、省、市奖励基础上,对获得国家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另行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获得省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另行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市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另行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参加市级比赛现场路演答辩的奖励0.5万元;同一赛事同一届获得奖项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奖励。对入选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的,对团队带头人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从高校院所引进科技副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等工作,按当年给付年薪的30%给予企业最高2万元一次性补贴。

下一步,县科技局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政策申请流程,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对科技创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确保南陵县财政支持自主创新若干政策落地见效在政策的执行落实过程中,如有疑问,也欢迎各位随时与我局取得联系,联系电话为6820765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