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肖吕平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南陵县全域推进殡葬改革及整治“活人墓”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您提出的《关于南陵县全域推进殡葬改革及整治“活人墓”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全域排查整治、完善殡葬设施、深化移风易俗、健全监管机制等四方面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及近年来工作推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域排查整治
我县高度重视“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工作。2022年以来,根据《芜湖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及我县印发的《南陵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县民政、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轮排查整治。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虽未在全域范围内明确禁止建设“活人墓”,但省、市相关文件均明确要求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沿线,以及城镇建成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及耕地、林地范围内禁止修建“活人墓”等违建墓地。在此基础上,2025年1月,我县民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三沿六区”开展违建墓葬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坚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分类施策、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工作成效: 2025年全年,全县累计清理“活人墓”、硬化大墓192处,恢复耕地面积约8亩,有效遏制了违规建墓乱象。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落实“一案一策”要求,对“三沿六区”范围内新增违建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防止反弹。
二、关于完善殡葬设施
为解决“活人墓”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公益性安葬设施供给不足,我县加快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和改造提升。目前,全县已实现镇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并按照“环境园林化、葬式多样化、设计艺术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人性化”要求,持续推进公墓质量提升。
生态安葬布局: 结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全县已规划配备生态安葬区50个,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格位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方式安置骨灰。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的群众,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设施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优化村级公益性公墓布局,推动历史埋葬点生态化改造,加快构建“县级—镇级—村级”三级互补的安葬服务体系。同时,建立公墓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群众“逝有所安”。
三、关于深化移风易俗
您提出的“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理念,正是我县持续推进的工作重点。
1.制度约束与引导: 全县各村(居)已将文明殡葬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活人墓”、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2.政策激励: 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在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给予额外奖补;对迁移散埋乱葬坟墓进入公益性公墓的,给予减免费用或奖补。
3.宣传引导: 依托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绿色殡葬”主题宣传,倡导网络祭祀、鲜花祭扫等低碳方式。同时,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
四、关于健全监管机制
1.联合执法: 我县已建立民政、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殡葬领域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违规建墓、借机敛财等行为。2025年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有力震慑。
2.责任压实: 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整治不力、问题反弹的镇,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并扣减考核分数。
3.源头管理: 加强殡葬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居民骨灰跟踪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规土葬、散埋乱葬和新建“活人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对已清理的192处违建墓地开展“回头看”,防止复建;对新增违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容忍”。
2.加快生态安葬推广: 完善生态安葬区配套设施,探索“生前享有”奖补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积极性。
3.深化跨部门协同: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信息、联动执法,对复杂疑难问题实行“一案一专班”攻坚。
3.强化群众工作: 坚持“先建后拆、先签后移”原则,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实现“逝有所安、生态节地、文明治丧”的目标,为建设美丽南陵、文明南陵贡献力量。
2026年6月3日
联 系 人:汪志伟
联系电话:0553-6831120
首页
走进南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网上信访
皖公网安备 34022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