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陵县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芜湖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芜发改民生〔2025〕97号)文件精神,现将《南陵县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扛起牵头职责,强化目标导向,细化工作举措,重点抓好项目推进和全流程监管。各镇作为民生实事的实施主体,要把民生实事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务实担当的精神,科学谋划,立足区域特色,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工作监管。县发改委将进一步完善民生实事工作推进机制,不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财政局要统筹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县审计局要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合规。
三、夯实作风保障。各部门要秉持务实作风,坚持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解读民生政策、展示工作成效,真正让惠民举措家喻户晓、落地见效。要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提炼推广基层创新做法,用心用情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南陵县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累计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个。(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在省市指导下结合南陵县实际按照数量适宜、规模适度、分布合理、便利可及的原则,建设1个公益性规范化零工市场。
2.以“三公里”就业圈为抓手,选取人员集中居住区、人流密集区、产业集聚区、商业集聚区等区域,建设1个“家门口”零距离就业服务网点(零工驿站)。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200人次,新增家政从业人员700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落实上级优秀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申报工作。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个、农村幸福院8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各地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在省级资金中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执行,符合老年助餐点(食堂)、医养结合、智慧养老机构等相关标准的,参照相关补贴标准给予补助。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并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建设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省级财政通过后补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2.指导各地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废弃矿山综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3.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分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动态调整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8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539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困难职工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关注困难职工的致困、返困风险,积极推进分级建档、梯度帮扶。
2.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
3.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5人、子女助学25人、医疗救助18人。
4.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13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为118名具有南陵县户籍且有康复需求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具体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的通知》(芜残联〔2022〕21号)文件执行。
2.为14名具有南陵县户籍且有需求的0-15岁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不超过5000元;适配其他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1500元。
3.为175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具体标准按照《芜湖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芜残联〔2023〕13号)和我县贯彻落实文件执行。
4.为832名常年服用精神疾病治疗药物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45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成立南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实事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信息共享、政策衔接、工作协同。
2.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各项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纾困解难。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50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加强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及时向各校推送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辅助各校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2.强化资助数字化平台应用,为资助工作统计分析、资金预算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撑。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135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140人。(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高等院校实训基地、社会机构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经费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使用资金,由县政府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37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提高改造的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从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和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提高改造绩效。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253个;实现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提高延时服务质量。加强幼儿园延时服务管理,要求幼儿园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提高延时服务质量。
十三、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5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再次摸排全县未达标需要改造的教室数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分步逐年实施,最终完成全部学校的改造工作。
2.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开展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资金对薄弱学校条件的改善和提升作用。
3.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4.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育计划,形成制度。大力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形式,积极创建小学快乐体育园地,加强学生课余体育训练。通过广泛开展学生体育竞赛、主题鲜明的集体项目、具有学校特点的学生体育活动等,不断丰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88万人左右(线下0.82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4.20万人左右(线下3.24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持续扩容增量。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老年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举措。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整合盘活存量设施资源,改善老年学校办学条件。
2.优化教学资源。遴选、整合、开发一批老年教育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培育建设体现南陵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推进“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积累教学资源。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依托南陵开放大学和县级老年大学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培育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贯彻落实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3.规范办学管理。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级老年大学(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活动等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指导县镇村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开展县级示范校评选,积极争创省级和市级示范校,培育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办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1136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4151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
2.依托市口腔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对基层口腔医护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30人。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不断拓展筛查病种范围,进一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儿童智力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2.实施免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听力筛查;其中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人,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70元/人。该项目经费由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3.继续做好串联质谱筛查项目,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加强全县儿科及儿保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在县财政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逐步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髋关节脱位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为新生儿提供更全面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4.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项目相关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意义,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目标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2963名(预期接种人数,以实际为准)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2100人次宫颈癌、39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2963名(预期接种人数,以实际为准)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
2.针对HPV疫苗免费接种,各级卫生健康、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落实项目经费,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3.实施“两癌”免费筛查,为35-64岁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宫颈癌筛查12100人次,乳腺癌筛查3900人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12100人次宫颈癌和39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按照市级项目标准由市、县级2:8财政共同承担。
十八、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回头看和县区自查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强化统筹调度推进。县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治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单、预警单,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回头看”,通过水质检测等手段评估治理效果。
2.深入开展水体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各镇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采取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对于面积较小的黑臭水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采取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对于面积较大、成因复杂的黑臭水体,则按计划采取工程性措施分段逐项推进。
3.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并在农村社区等区域开展2025年民生实事宣传活动。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全力解决群众投诉事项。针对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确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督促帮扶完成整治。
2.强化各类问题排查整治。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部分餐饮企业进行第三方油烟检测,保证油烟达标排放,降低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3.积极配合开展小区物业整治。对检查发现、群众反馈经营性噪声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合理给出相关建议,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4.加大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宣传展板、宣传手册,开展2025年民生实事宣传活动,现场讲解环保政策和科普知识,发放宣传手册等。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2025年全县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90.849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建设,及时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明确各镇农村公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项目资金主要为省、市两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兜底,积极争取行业补助资金。
3.督促各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项目实施阶段,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不定期开展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计划新增停车泊位960个。(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推进措施:
1.致力于解决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问题,2025年计划在南陵县华晟江山印小区新增960个停车泊位,以努力缓解停车资源紧张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制约。
2.多部门协同合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划设计标准执行施工任务,确保新增停车泊位的质量与安全性。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即可投入使用。
3.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便民停车行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鼓励居民文明停车,共同营造良好的停车环境。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升级改造5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
推进措施:
1.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方便可及要求,优化“15分钟阅读圈”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积极引导全县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举办各类活动200余场,年服务群众2万人次。
3.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文旅体局)
推进措施:
1.由县(市、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
2.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对2001-2010年建成的城镇住宅小区底数、环境、设施、服务、管理现状等情况,建立“十五五”时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机制。
2.群众参与,健全机制。邀请广大居民和业主代表全程参与改造整治,发挥群众监督管理作用;实施项目跟踪审计;各级领导定期调度,及时通报改造情况。
3.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和信贷支持。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95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1200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4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指导各镇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鼓励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2.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对小区公共部位和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更新,确保小区安全运行。
3.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十六、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推进措施: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2025年组建南陵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逐步建立完善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维护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2025年底前统一全县供水投诉渠道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
二十七、推动全县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2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推进措施:
1.实施“工会驿站+”赋能行动,拓展思想引领、健康服务、权益维护等服务,开展送清凉、公益服务进驿站、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
2.实施工会驿站品牌提升行动,打造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充分利用各类服务阵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和美誉度。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1家商超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门店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产销对接,降低门店运行成本,做到让利于民。
2.结合实际,由县级财政部门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以及价格大幅上涨等期间,按省、市统一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工程运行,惠民销售蔬菜及米面肉蛋油等农副产品,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提供支撑。
3.在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中纳入“惠民菜篮子”门店。按省市相关政策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1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组织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评审,择优报送1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食安名坊”。
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
三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等检验项目。以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终端经营使用量较大和涉及投诉举报较多的品种及相关问题较为高发的场所和地域为抽检的重点开展抽检。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将“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县市场监管局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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