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1 10:52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级2024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565号)等规定,县财政局制定了《县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陵县财政局  

                         2025年8月10日

 


县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公开主体

各部门、各单位是决算公开的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决算公开的责任和义务,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范围

使用财政资金的县级部门应当公开经县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将部门所属单位全部纳入决算公开范围,确保单位决算公开全覆盖。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涉密信息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三、公开内容

1.部门决算。除涉密信息外 ,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汇总决算,下同)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级科目,并对本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县级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2.单位决算。除涉密信息外,单位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级科目,并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作出说明和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县级单位应当根据决算表数据,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做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做对比,并说明增减原因。同时,还应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单列说明。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列出空表并附说明)。

3.“三公”经费决算。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应当对“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全年预算数、上年决算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

四、公开时间

1.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 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部门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例如:县财政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接到县级8月5日批复文件,需8月24日前在网上公开。2024年部门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2025年8月20日)集中公开。

2.单位决算。单位决算应当在部门或上一级单位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要在法定时限内公开单位决算,并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单位的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例如,南陵县财政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8月5日-8月19日批复南陵县财政局(本级)和南陵县国库支付中心两个所属单位决算,本级和中心需在批复之日起20日内公开。

五、公开方式

1.部门决算。各部门要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预决算公开栏目,将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县政务公开网集中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2.单位决算。各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当年决算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可以在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县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决算。

对以上公开的部门决算和单位决算,均要编制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

六、保密事项处理

1.建立并完善部门决算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县级部门在公开工作中应增强保密管理意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对于拟公开信息涉及敏感内容的,或经研判易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交织引发负面舆情的,应作脱敏处理后再公开。

2.妥善处理部门决算中的涉密信息。凡部门决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按以下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避免从已经公开的信息中推算出涉密科目的信息。

七、舆情应对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决算公开宣传解读,高度关注公开过程中的舆情反映,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解疑释惑,及时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对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八、工作责任

县财政局加强县级部门决算公开业务指导,协调和督促县级部门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决算公开的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保证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在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前,要认真审查公开文本,按程序报部门、单位负责人审定;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部门决算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完成公开工作后,各部门负责汇总填写《2024年县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和《2024年县级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再由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整理汇总后于2025年9月20日前报预算国库股统一备案。

 

附件:1.2024年度南陵县部门(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文本解读(讲解稿)

      2.2024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门决算公开操作流程

      3.部门决算公开参考格式(南陵县)

      4.单位决算公开参考格式(南陵县)

      5.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注意事项

      6.202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7.2024年度部门所属单位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8.县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查询路径

      9.2024年南陵县级部门决算公开预算绩效情况注意

事项

      10.2024年南陵县级部门直属单位决算公开预算绩效情况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