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庭云房产证、土地证作废公告
兹有张庭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南陵县籍山镇芜南路大转盘西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城私字第6586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南国土资国用(92)第27497号),不慎遗失,该房产已拆迁,现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告,作废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期限自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者可与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53-6822070),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