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概述
2018年,南陵县公安局在南陵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不断加大警务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机构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西,邮编:241300,电话:0553-6833010;传真:0553-6823311,电子邮箱:ahsnlxgaj@163.com。
二、强化公开实效,全面推进阳光透明警务
(一)扎实做好服务公开,以公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8年,根据市公安局制定的《全市公安机关深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我局通过“皖警便民e网通”、“城市令”等网上服务平台,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互联网在线查询户籍政策、预约户政业务、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开展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在线申报和居住证申办等工作。推行了免费照相、自助续签和南陵交警创新“警保联动”、“警邮合作”等15项“放管服”改革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办事项目,精简了办事程序,减短了办理时限,缩减了办事材料,升级了办事深度,推进 “警政”联动、 “警医”联动、“警保”联动。在交管、出入境、户籍服务等不断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效,拓展服务渠道。
(二)扎实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与解读回应。2018年,我局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重点,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不断加强基础信息公开,不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形式,及时回应了百姓关切的问题。一是新建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栏目,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相关制度、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规范我局权责事项,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先后公布了2018年南陵县公安局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等,对我局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实现了153项县级公安政务服务事项100%“最多跑一次”使群众和企业对公安政务服务改革的获得感增强。三是主动做好结果公开。根据今年公安重点工作,我局及时公开“守护平安-铁拳行动”、“平安芜湖-夏季攻势”、 “禁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双提升”等公安重点工作;将2018年我局主办、协办共4项人大建议和21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民互动作出回应273次,通过市民心声作出回应36次,通过平安江淮网作出回应54次,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意见逐一作出回应。四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丰富形式,以图文方式积极做好公安政策解读工作,先后对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打击传销、公安部20项放管服新举措、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等最新政策等认真做好解读。
(三)扎实做好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县局情报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各警种、部门做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加强南陵县安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系统后台的维护,结合公安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及时调整了部门信息、目录权限等设置,不断强化信息审核,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确保政务公开渠道顺畅。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核,对照县政府2018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内容,县局考评办专门下发了《2018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表》,确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并分别确定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量化管理。
(四)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2018年,我局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制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答复格式和答复内容进行了统一的规范。2018年,县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共2条,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办理完成,依申请渠道畅通、答复规范。
三、加大监督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化推进
根据县政府公示的网上测评打分结果以及第三方测评结果,我局仔细对照反馈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我局将县政府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细化分类,每一条问题都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将落实不力的部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并将分数计入绩效得分,以考促改,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截至2018年12月底,县政府信息办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相关整改报告已在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发布。根据县政府要求,为确保我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我局立即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全面排查,全面检查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严重错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答非所问、久拖不答等现象,确保网友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我局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相关制度,重点检查信息内容发布监测、纠错机制是否健全,确保责任到人。
四、拓宽宣传公开渠道,汇聚网络问政合力
2018年,我局加大与群众沟通交流,多角度、多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为市民了解南陵公安警务、咨询等提供一个全新的平台和渠道,树立了良好亲切的服务形象,切实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018年,紧紧围绕 “守护平安-铁拳行动”、 “平安芜湖-夏季攻势”、 “禁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双提升”等专项活动,精心筹划,密切与媒体沟通协调,广泛宣传打击战果与管理服务举措,指导各单位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打出“组合拳”,合力而为,形成规模,全年共刊播此类稿件500余篇。紧紧抓住“110宣传日”、“3.8妇女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 以及中考、高考、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节点、时段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市民宣传110报警、交通安全、禁毒、经济犯罪等方面知识,宣传全县公安机关在打击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方面取得的战果,宣传为护航中、高考,确保“两节”长假平安祥和采取的各项措施,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肯定。
(二)利用新媒体,加强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网络媒体在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南陵公安“双微”新媒体的引领作用,持续不断开展网上芜湖公安正能量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公安宣传的影响力、引导力和传播力。2018年,“南陵交警”微信发布信息440余条,“南陵平安卫士”微博发布信息3800余条,微博微信的粉丝、订阅量、阅读量、影响力逐步增长,成为了发布南陵公安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事迹的重要载体。同时,我局充分利用“两微一平台”开展“放管服”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和“南陵在线”、南陵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如《驾驶员遮挡号牌准备逆行 罚》被中央电视台采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000余条。截至12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安徽公安在线、“警探”公众号、安徽公安网、安徽电视台、《安徽法制报》、《芜湖日报》等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发稿件共计286篇。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答复(办理)2件,其中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局涉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0件,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栏目信息上传质量不高,依然存在发布内容排版不统一,填写内容不完整,部分栏目信息上传不及时的现象;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还要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还要进一步优化。
2019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以政务公开优化政府服务,拓展“放管服”改革创新落地见效。推动更多事项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到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等环节“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强化线上线下对接,推动合一通办。强化窗口兜底作用,规范窗口建设,完善线上线下对接机制,推动系统优化升级,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信息同源、标准统一、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加强对公安网上政务服务咨询、受理、办理、反馈等环节的实时监督。
二是以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加强公安机关“两微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功能,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以政务公开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及时制定完善各项公安机关执法公开机制,为互联网警务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南陵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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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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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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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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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
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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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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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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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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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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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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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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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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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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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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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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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
设置及人事信息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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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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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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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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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条
|
189
|
|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
信息
|
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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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 “三公”经费信息
|
条
|
9
|
|
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6
|
|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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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审计公开信息
|
条
|
|
|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
条
|
4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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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1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00余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0余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0余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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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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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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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政民互动:273条;市民心声:36条;平安江淮网:54条;办事互动平台:11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依申请公开目录数
|
条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6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
(四)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
|
(五)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
|
(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次
|
|
|
(七)编发简报
|
期
|
|
|
十、制度完善
|
——
|
|
|
(一)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
件
|
|
|
(二)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
制度
|
件
|
|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
——
|
|
|
(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
(二)本年度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
|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
|
次
|
累计访问量:22374
|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量
|
人次
|
|
|
其中: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54
|
|
电话咨询数
|
人次
|
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