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南陵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553-6839308。
一、概述
今年以来,南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制度建设。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中心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大厅设立电子书阅读机,让办事群众方便浏览报刊杂志,及时了解中央和地方大政方针,在服务大厅设立自助查询服务区,配备了电脑和桌椅,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查询行政审批项目设立依据、申报材料等办理要素以及诚信芜湖信息;在政府网站、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上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设置了专门咨询导办台,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咨询导办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开。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各窗口单位制作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单,放置在窗口供办事群众取阅。“六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发布后,及时组织各窗口单位开展网上试运行测试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网上试运行测试工作。对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反馈窗口所在单位负责网上运行的责任部门和县信息办,及时加以解决。在推进网上办事应用方面。各窗口单位全面开展“引导网上申办”服务,在线下办事大厅(窗口)采取专设人工认证窗口与自助服务窗口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来窗口办事服务对象在易户网和易企网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引导网上申请政务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商事制度改革,4月19日,南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窗口发出第一张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推进“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既让政务服务“上云端”,又让服务“接地气”。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更好地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群众投身创新创业的时代浪潮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入驻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每月公开三公经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对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里面的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机构简介、内设部门、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公告和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进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对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信息准确。政务公开制约了行政审批权力,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方案的文件要求,梳理优化行政许可流程,按照受理、审查、决定三个环节编制完善流程图,规范落实行政许可环节要求。受理申请过程中,应按规定及时接收,一次收清所有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以适当方式一次性告知。对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限时送达申请人。针对每个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含流程图),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和办理要求,便于行政相对人提前知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法定办结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等。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及文明服务制,不断完善窗口服务,上门办事的群众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办事程序精简,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时限缩短,“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现象得以杜绝。
五、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多年来坚持不断推进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镇为民服务中心为主体、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发〔2012〕23号)、《关于印发南陵县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考核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2012〕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员制的通知》(政办秘〔2013〕147号)、《南陵县2014年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4〕15号)等一系列文件,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县8个镇均建立了镇为民服务中心、157个村、21个居委会都建立了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体系建设已做到全覆盖。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县镇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奖补专项基金(其中县级专项基金50万元)。各镇将镇本级有关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农补贴、户口申报等项目全部入驻镇为民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村(居)委会代办点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残疾人证核发、城乡医疗救助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纳入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办理,村(居)委会代办点达到全覆盖。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2014年12月在南陵县召开,会上充分肯定了南陵作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取得的成果。利用美好乡村建设契机,建立一批平台规范、体系完备,项目合理、功能完善的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以这些代办点为标准规范,将成功经验逐步向全县推开。
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对收到的一份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在服务大厅办理较多的税收、不动产、出入境管理等办件量较大的办理事项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截止目前,收到一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内容和形式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据统计,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经中心审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全部在网上公布。
2.主要内容。中心把信息发布、业务受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的公开作为重点内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公众通过南陵政府网可查阅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栏
在中心大厅设置了服务项目告知单公示栏。也可直接去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相应公开信息。
3、在中心服务大厅咨询导办台设置了电子查询系统,供公众随时查询相应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在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中心在2017年度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
中心在2017年度未发生需收取提供政府信息费用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中心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信息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和目前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公布政务公开事项,及时发布保留、取消、承接、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在实现网上办事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网上办理覆盖面;三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升群众网上办事的意识,提高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县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县直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 |
条 |
13 |
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数 |
条 |
23 |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
条 |
0 |
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
条 |
12 |
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 “三公”经费信息 |
条 |
6 |
主动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
条 |
2 |
主动公开应急管理信息 |
条 |
1 |
主动公开审计公开信息 |
条 |
1 |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
条 |
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2.政府信息公开网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5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依申请公开目录数 |
条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25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宣传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四)开展宣传活动 |
次 |
0 |
(五)发放宣传材料 |
份 |
0 |
(六)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次 |
3 |
(七)编发简报 |
期 |
0 |
十、制度完善 |
—— |
|
(一)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
件 |
1 |
(二)新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
件 |
1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
—— |
|
(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二)本年度新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访问量 |
次 |
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量 |
人次 |
32 |
其中: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6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2 |
电话咨询数 |
人次 |
25 |
单位负责人:刘晓波 审核人:陈维发 填报人: 何英杰 |
联系电话:6839308 填报日期:2018.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