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南陵县“三个做好”落实落细新冠感染“乙类乙管”医保政策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13 16:36 来源:县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医保政策在抗击新冠感染的重要作用,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结合本县实际,多举措落实落细新冠感染“乙类乙管”政策调整工作,切实方便群众就医,提升医保民生工程获得感。

一、认真梳理,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一是优化门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政策,支持分级诊疗,加大医保对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提高到75%。二是住院治疗费用继续执行综合保障政策,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三是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时医保药品目录,除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确定的药品外,新增36个药品,其中中成药25种,占比69.44%,充分体现了中医药在新冠感染救治方面的优势。

二、简化流程,做好医保结算服务。对我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乙类乙管”政策培训,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正确上传医疗类别和疾病诊断,同时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快医院端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对住院患者实行实时结算,对新冠门诊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医保结算系统根据医疗类别、疾病诊断自动判断待遇算法,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报销。对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开通线下手工报销绿色通道。

三、营造氛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媒体展开新冠感染“乙类乙管”最新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新冠门诊治疗下沉至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妥善做好舆情引导。同时积极以医保政策“五进”活动为契机,积极向镇、村(居)、定点医药机构等进行宣传。通过线上结合线下的立体式宣传,真正让医保民生惠民新政策走进参保人员心里,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吴宏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