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章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我中心自2021年10月8日起启用“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印章,届时“南陵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印章停止使用,原印章发放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依然有效无需更换。
特此公告
附件:新旧印章模板.zip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