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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医院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对比项目(第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2 16:14 来源: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项目编号:南医采【告】字 (2021)第13-2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医院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对比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格临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50号通全科技园内

中标价:39000元

频次: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对比监测频次每月一次

服务期:3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采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医院行政楼四楼招采科,联系电话:0553-2395946(工作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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