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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托育机构备案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30 17:10 来源: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托育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县内共有14家托育机构完成备案,特向社会公示(见附件)。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4.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

6.消防安全合格有关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南陵县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xls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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