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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陵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14:37 来源: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落实南陵县“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创新创优、传承绝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平台,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陵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企业自愿和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或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高技能或技能专家等相关特殊技能岗位,并享受一年以上岗位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同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增效益:有重大技术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生产与经营,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等,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求创新:在生产服务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点进行课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取得技术突破并提高生产效率。

3.愿传承:愿意传承技能技艺,在培养技能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举办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4.有影响: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或在积极挖掘、创新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技能大师如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市级以上评选的各类技能荣誉称号、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名次,可优先参评。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县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技工(职业)院校等法人组织,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已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申报单位依法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实施。

三、支持政策

对新认定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2万元补助,其中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1万元、工作室负责人1万元。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技能攻关、人才培养、技能交流等支出。

四、申报材料

1.《南陵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加盖企业公章的推荐报告;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申请报告: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近年主要业绩贡献,工作室基本条件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方向,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

5.技能大师工作室场地图片资料,其他可体现技能大师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

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应以企业名义申报,并附企业与基地签订的合作共建协议方案。

五、其他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 2023 年1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蒋林玲;联系电话:0553-6835191;联系邮箱:1594993867@qq.com。

附件1:南陵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企业版).docx

附件2:南陵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院校版).docx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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