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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8 14:5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63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域内从事粮油规模化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及条件

(一)-周年模式高产攻关示范片(4个)

1.申报条件:示范片要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水稻必须采用机插秧,推广高产优质水稻、油菜品种,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记载水稻、油菜全过程生产记录(样表见附件)。

2.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个(不得与耕地轮作和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资金重复享受项目补助)。

3.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确定补贴金额,-周年种植模式其中两季总产≥800公斤/亩,全额享受补助;总产不足800公斤/亩的,按照800公斤/亩总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以两季亩产780公斤为例,补助金额:780/800Í15=14.625万元);两季总产不足755公斤/亩的(水稻600公斤、油菜155公斤),不予奖补。

4.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周年模式高产攻关示范片(4个)

1.申报条件:示范片要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水稻必须采用机插秧,推广高产优质水稻、小麦品种,应用水稻、小麦配方肥,一喷多促、一喷三防等技术。记载水稻、小麦全过程生产记录(样表见附件)。

2.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2万元/个。

3.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确定补贴金额,两季总产≥1050公斤/亩,全额享受补助;总产不足1050公斤/亩的,按照1050公斤/亩总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以两季亩产1000公斤为例,补助金额:1000/1050Í12万元=11.43万元);两季总产不足920公斤/亩的(水稻600公斤、小麦320公斤),不予奖补。

4.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水稻高产示范片(15个)

1.申报条件:示范片要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2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水稻必须采用机插秧,推广应用优质食味、耐高温、抗倒伏、抗病等高产优质水稻品种,水稻配方肥,一喷多促等技术并记载水稻全过程生产记录(样表见附件)。

2.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个。

3.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来确定补贴金额的补助,单产≥600公斤/亩,享受全额补助资金;单产水平不足600公斤/亩,按照600公斤/亩单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例如:单产为580公斤/亩,最终补助金额=580/600Í6=5.8万元);单产不足550公斤/亩,不予奖补。

4.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7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小麦高产示范片(15个)

1.申报条件:示范片要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要开展封闭除草作业,推广精量播种、分次施肥、一喷三防等技术,并记载小麦全过程生产记录(样表见附件)。

2.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个。

3.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来确定补贴金额的补助,单产≥350公斤/亩,享受全额补助资金;单产水平不足350公斤/亩,按照350公斤/亩单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例如:单产为330公斤/亩,最终补助金额=330/350Í4=3.77万元),单产不足320公斤/亩,不予奖补

4.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油菜高产示范片(20个)

1.申报条件:示范片要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间地头无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以上(以第三方测绘面积为准);要开展封闭除草作业,推广精量播种、油菜专用肥、绿色防控、分段收获,并记载油菜全过程生产记录(样表见附件)。

2.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个(不得与耕地轮作和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资金重复享受项目补助)。

3.补助方式:根据实际产量来确定补贴金额的补助,单产≥165公斤/亩,享受全额补助资金;单产水平不足165公斤/亩,按照165公斤/亩单产水平为基准折算最终补助金额(例如:单产为160公斤/亩,最终补助金额=160/165Í6=5.82万元),单产不足155公斤/亩,不予奖补

4.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注:单个主体申报建设内容不超过一项;已承担2026年省财政现代农业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单产提升攻关点建设的种植主体和直播水稻种植主体不得列为奖补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三)生产过程记录表(样表见附件);

(四)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申报,并按时报送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样表见附件)至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项目办,逾期不予补报。

(二)主体遴选。各镇负责对本镇建设主体的真实性进行初审评估,对符合条件予以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

(三)项目实施。各示范片所在镇负责指导实施主体明确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创建规模、创建目标等内容,并组织实施。

(四)项目验收。所有示范片由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自行组织专家测产验收,测产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比例随机核查。项目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

 

附件:项目申请表及生产过程记录表.docx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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