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接 访 日 期 |
接 访 领 导 | 职 务 | 分 管 工 作 | 接访 地点 |
参加接访单位 |
| 1 | 10月8日 | 巫 军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主持县人大全面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2 | 10月9日 | 刘 敏 | 县政协主席 | 主持县政协全面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3 | 10月10日 | 陈娉婷 |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国资委党委,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许镇镇“汽车强镇”建设工作,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和军队。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4 | 10月12日 | 许方震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5 | 10月13日 | 马劲松 |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档案局)、县融媒体中心,联系许镇镇“汽车强镇”建设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6 | 10月14日 | 孙兆荣 |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县委巡察工作,分管县委巡察办。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7 | 10月15日 | 王 琼 | 县检察院检察长 | 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8 | 10月16日 | 曲向阳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发展、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土地房屋征收、林业、扬子鳄保护、燃气管理、公路、港航、住房公积金等工作。负责规划和土地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9 | 10月19日 | 俞宏珍 | 副县长 |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0 | 10月20日 | 陶鹏飞 |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分管县工商联,联系大浦试验区。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1 | 10月21日 | 胡惟安 |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负责组织、人才、老干部和群团工作,分管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2 | 10月22日 | 何 军 | 副县长 | 负责民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供销、生态环境等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3 | 10月23日 | 俞 悦 | 副县长 |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爱国卫生、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4 | 10月26日 | 许方震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5 | 10月27日 | 张阳阳 | 副县长 | 负责商贸、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6 | 10月28日 | 何 军 | 副县长 | 负责民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供销、生态环境等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7 | 10月29日 | 王利民 | 县法院院长 | 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18 | 10月30日 | 俞 悦 | 副县长 | 负责教育、医疗保障、爱国卫生、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 县信访局二楼接访室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 备注:1.接访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 2.县党政主要领导接访根据领导日程于接访前一日通知接访; 3.原则上本年度内同一信访诉求不安排重复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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