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8号)。二、购买项目
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四、购买主体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承接主体条件
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六、购买方式
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评审、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机构参与就业创业服务,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具体范围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定的政策执行。
七、提交材料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申请报告。
八、申请流程
完成年度服务项目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报表格及佐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九、受理地点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6室(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十、受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网络告知。
十一、咨询电话
0553-6910108。
皖公网安备 34022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