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09:31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南政〔2025〕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南陵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陵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皖水农函〔2024〕144号),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思路,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统管机构运行管理责任,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建立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推动城乡用户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确立县域统管主体和建管模式

通过授权经营确定南陵县春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谷水务集团)作为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主体,统一负责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推进统投统建统管“三位一体”建管模式。春谷水务集团下设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安徽省南陵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供水公司)负责全县农村供水运营管理工作。

(二)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和移交工作

组织开展供水工程原始资产清查工作,做好水厂、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的资产评估,确定资产价值及权属等,形成原始资产清册。各镇所属供水设施资产,经县国资委审批同意后无偿移交给春谷水务集团。

为积极稳妥推进统管工作,按照“成熟一个、交接一个”的原则,各镇负责将辖区内所有的自来水用户信息、供水管网设施图纸、工程档案资料、资产清单等收集整理完善,并会同县供水公司完成水表抄集、系统录入、水费结算等工作后,对符合统管条件的,由县水务局组织县供水公司与拟接管镇签订正式统管协议,将供水运营管理工作纳入县供水公司统一管理范围。

籍山、三里、烟墩、家发、何湾等5个镇和工山镇戴汇水厂片区作为第一批移交对象,10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弋江镇已回购的4座水厂片区,12月底前完成交接工作;清江供水公司职工股占比部分,参照《南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自来水厂回购及过渡期运行工作方案》,由弋江镇负责回购并及时移交,纳入县域统管体系。许镇镇现有6个水厂供水管理工作,由南陵陵都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参照县域统管工作要求开展运营,待青安江水厂投入使用后,一并纳入县域统管范围;工山镇工山水厂于12月底前完成回购矛盾化解工作,符合统管条件后及时移交至县供水公司统一管理。

(三)建立健全农村县域统管体系

1.优化供水服务网络。根据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全县范围初步建立1+8+N的农村供水运营管理体系(1:县供水公司;8:8个镇设立8个供水服务所;N:供水服务站,适当整合原农村水厂服务范围)。

供水服务所统一负责管辖镇的供水运营管理工作,每个所配置1-2名正式职工。供水服务站具体负责供水设备日常巡查、管养维护、应急抢修、水费抄收等工作,所需人员主要通过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方式解决。

为了保障接管后的工作有序衔接,抢维修及水费抄收人员优先推荐原水厂工作人员,根据管辖范围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外包费用及薪酬待遇。2025年度原水厂人员工资、绩效报酬等由所属镇负责结算,供水公司按照实际接管时间4500元/人·月的标准补助到镇。

2.规范水费收缴管理

(1)合理确定水价:为保证运营管理工作有序衔接,设立三年的运营过渡期(至2027年底),过渡期内,各供水片区仍按县发改委核定的现行水价标准执行。过渡期结束后,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时启动农村片区水价调整程序,实行单一制水价并统一农村水价计收标准。

(2)加强水费收缴。推动建立智慧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广使用远传智能水表,推行用户缴费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提高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远传表使用前,根据需要合理配备水费抄收人员,确保季度抄表到户全覆盖,水费收缴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合理负担成本。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农村供水财政补贴机制,运营过渡期内各镇辖区内的加压泵站电费由各镇承担,县财政按照转供水量的10%以1.47元/吨的标准给予县供水公司水损补贴。

3.完善供水工程体系

持续巩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成果,统筹构建“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供水格局。启动实施“南陵县农村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逐步补齐供水设施短板,着力解决水压不足、水质浑浊等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养经费等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加快推进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结合现状供水工程布局,为降低供水管网末端单一水源风险,启动实施弋江镇青弋水厂、何湾镇何湾水厂超滤膜工艺改造,作为片区应急备用水源,进一步提升供水可靠性和保障水平。

4.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统一服务标准,按照“一县一服务电话”要求,设立并公开24小时供水服务电话,入户张贴供水服务卡、建立热线平台等,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投诉快速反应机制,贯通接诉快办、核查立改、回访跟进、举一反三各环节,实现问题处置闭环管理、问题解决动态清零。落实抢维修班组,做到随报随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间断。实行信息发布、水质和服务公开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水费收缴、服务承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措施落实、响应终止、复盘善后等应急工作机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突出做好应对水旱灾害、低温冰冻、水污染事件等应急保供水工作。

6.完善绩效评价机制

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评价机制,对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处理等进行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与相关人员绩效待遇挂钩。


二、责任分工


建立政府主导,县水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理清各方职责,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统筹协作,确保县域统管工作顺利实施。

县水务局:牵头负责指导和监督春谷水务集团开展城乡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争取上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发改委:负责城乡供水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县财政局(国资委):负责统筹安排城乡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所需资金,落实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保障城乡供水工程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依法办理供水工程土地使用手续。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依法查处污染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县卫健委:负责城乡供水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对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保障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县审计局:负责对城乡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相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供水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供水单位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准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管理权、水厂经营权的回收和委托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移交前的水费结算工作;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水费收缴、管网漏损排查、人员选聘等工作;负责供水管网、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帮助协调处理供水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保障措施


坚持建章立制、调度考核和宣传引导一体推进,确保县域统管常态长效。一是把制度建设贯穿县域统管工作全链条,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同步健全标准服务、运营管理、监管责任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二是建立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开表彰,对履职不力、影响全局的严肃问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县域统管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减少负面舆情,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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