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入学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17 15:14
来源:南陵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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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91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9-16 09:5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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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各位领导好:当前,南陵县义务教育中城区小学严禁当年9月1日之后的孩子入学,这让不少处女座的孩子和孩子家长很是烦恼,甚至连上公办幼儿园都禁止,而不在城区的小学却可以招收当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如果说考虑学位的因素,那推迟上学的孩子同样会占用下一年的学位,治标不治本。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明确提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此,我县也应根据实际合理引导、及时预警,将城区孩子是否在当年上学的权利交还给孩子父母决定,相信孩子的监护人会根据孩子的行为习惯、智力发展等各方面情况做出合理的选择,而不是“一刀切”,切出择期破腹产等社会怪现象、切出问题和矛盾。望各位领导予以重视,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0-09-17 15:14:59
答复意见: 针对来电人咨询问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芜湖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市幼儿入园年龄要求为小班满3周岁、中班满4周岁、大班满5周岁,出生日期均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应在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切实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皖教秘督〔2016〕42号)规定: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控制在规定的班额标准内。为此,县招生委员会召开专项会议并拟定了《2016年籍山镇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明确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出生日期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根据县城区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招生规模和班额要求,目前仍不具备接收未足龄学生入学条件。县教育局已连续两年向社会发布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县教育局已主动与咨询人联系,将有关入学政策向其作了详细说明,对方表示理解。 经办单位:南陵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阮西河 联系电话:0553-6839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