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15:30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改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方式和为基层减负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要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要严格执行人社部全面取消领取待遇资格集中认证规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分类认证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实行分类认证。

(一)本地居住人员。对于本地居住人员,一律要取消集中认证。实行信息比对为主,互联网自助认证、社会化服务等认证方式为辅。经办机构应通过内部数据比对,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司法、交通运输、法院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以及通过人社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下载数据等方式,核实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鼓励和引导服务对象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认证。对既没有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认证,又无法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的服务对象,要通过为退休人员开展文娱活动、走访慰问和健康体检等社会化服务、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认证。灵活认证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减轻街道、社区基层工作人员负担。

(二)异地居住人员。对于异地居住的人员,不得要求参保人返回参保地进行认证。实行互联网自助认证为主,异地经办机构协助认证为辅。经办机构应主动向异地居住人员宣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芜湖智慧人社APP等平台待遇资格自助认证功能,使服务对象就地即可完成认证。

(三)特殊群体。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高龄老人或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服务台账。对服务对象因高龄或病残等原因提出的上门认证申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应及时安排上门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各县区人社局、市局相关部门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到为群众提供便捷,为基层减轻负担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各经办机构之间、各险种之间要做好资源共享。各级人社信息中心要加强与数据管理等外部门沟通联系,为资格认证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

(二)依法查处,严防冒领。改进服务方式,减轻基层负担,并不等同于放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确认失去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停发待遇。对发现的冒领行为,要责令退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三)深入基层,广泛宣传。经办机构要深入基层、多措并举地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宣传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各种模式,重点要引导服务对象自助认证。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基金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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