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奖、饭补
发布时间:2017-02-13 11:58
来源:县编办、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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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1701230008 | 来信时间: | 2017-01-23 16: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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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这是来自南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体职工的心声,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几分钟的时间,倾听我们的声音。南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前身是南陵县卫生防疫站,在2003年“非典”席卷全国后,政府意识到了疾病防控的专业性和重要性,之后全国的卫生防疫站开始陆续转型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为它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际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却不知道为何在县编办编制管理上南陵县疾控仍然为差额拨款单位,且一直延续至今,以至于享受不到全额拨款单位的部分福利待遇,这种情况是否不公、是否合理、是否合规?春节将至,一年的忙碌后,职工们满心欢喜期待的微薄福利、奖金即将兑现,可疾控的职工却高兴不起来,在2016年双拥工作被告知未通过考核,双拥奖不予发放后,全体疾控人员困惑不解。自2016年初,疾控便开始了铺展筹措“双拥”创建的系列材料,囊括了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等系列标准细节。也通过各种重走英雄路、慰问消防官兵、观影等形式践行着本单位的爱国情怀。而这些都不及全体疾控人在大水冲垮南陵县圩埂后的所作所为。7月4日南陵县水灾突破籍山镇西七圩和家发镇花园圩,7月5日县政府即在县疾控中心召开紧急防汛救灾卫生防病会议,柳友贵副县长在会上强调:“必须采取一切手段,停止一切常规工作任务,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打赢卫生防疫这场硬战”。卫计委纪委书记刘晖在会上也强调:“疾控中心全体职工必须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全身心投入到抗病救灾一线,除非天灾,一律不准请假,要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县疾控中心紧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到防病救灾中来,把防病救灾保障人民健康当头等大事来抓。在防病救灾中,疾控中心和武警官兵的密切配合,在炎炎烈日下同乘冲锋舟在灾区开展消毒、宣传、监测等工作,同时对武警官兵在抗灾中的卫生防疫工作的进行支持,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卫生,消杀居民安置点、县城内涝区,全面消杀各镇受淹区。同时常规灾后疫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症状监测等有序进行,保障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并遏制疫情蔓延。同时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对灾民进行健康心理疏导,消除灾民的恐慌情绪。为保障灾区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灾后的社会稳定贡献出疾控人应有的力量,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整个防汛救灾工作从7月4日开始到8月24日正式落幕,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委的指示,疾控出色的完成了救灾防疫的任务。在这期间双拥创建工作任务启动,疾控中心也积极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成果在此次防汛期间也表现尽致,我们想知道为什么疾控中心切实做事却没有通过双拥考核?难道是实实在在做事还不如形式主义?这是否与中央强调的“要实在做事,不搞形式主义”有悖?希望领导关注、帮助解决通过“双拥”考核!现正值春节期间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发期,尤其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形势严峻,如果此事不能得到妥善地解决,如果疾控的工作不能得到领导的支持和肯定,将严重挫伤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可能会导致春节期间职工消极怠工等不良事件!这将给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甚至影响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县领导不能解决,我们会尝试向市级领导申诉!但我们也相信县领导一定能对疾控“双拥”工作给予肯定,圆满解决此事!全体疾控中心职工急盼领导的答复! 附全体职工签名: 吴秀花 朱徽华 王艳 俞琳琍 张汉友 戴素兰 朱景红 李文静 张峻 戴敏 李津 朱永葆 胡敏 龚筱慧 李增涛 王燕 臧小兵 魏菁 李华 张芸芸 乔震 陶金平 朱卫华 张云 郑文 刘月红 李美芳 邓文革 黄荣 傅永锋 蒯美蓉 崔璐 王丽华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编办、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2017-02-13 11:58:04
答复意见: 县疾控中心全体职工: 你们好!现将你们在“书记信箱”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差额拨款单位的问题。2009年5月,根据《南陵县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南发〔2007〕30号)文件精神,设立南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政府举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隶属原县卫生局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补助。2015年12月,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县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改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于全县事业单位的分类,我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格分类标准,将社会功能作为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唯一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标准,故事业单位的分类与经费形式无必然联系。 关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拥考核未通过的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县2016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双拥办〔2016〕3号)和《关于对申报2016年度双拥合格单位进行验收的通知》(南双拥办〔2016〕4号)文件精神,2016年9月28日上午,验收组采取上门验收的办法,一是听取单位关于创建2016年度双拥合格单位活动的情况介绍;二是查看双拥硬件和软件资料;三是对照《县2016年度双拥合格单位评选考核标准》(南双拥办〔2016〕3号附件1)逐项验收打分。通过听、查、看,现场打分,分值很低。因考虑贵单位第一次申报,经领导同意后允许对2016年开展的双拥工作重新梳理,对照标准进行资料补缺补差,但第二次报来的考核材料对照考核标准打分,仍不足80分,故不予通过。县双拥办留存了贵单位第二次报来的2016年度双拥备查材料和考核打分表,如有质疑,可以调阅查验。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县编办,联系电话:0553-6825469;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53-6823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