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微言轻,只能求助县长大人!
发布时间:2017-09-13 10:49
来源: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1709070002 | 来信时间: | 2017-09-07 11:22:45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尊敬的县长大人: 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我于2003年应聘到档案局工作,期间录入知青、婚姻、劳动等档案达几十万条,2005年档案局帮我买了社保,在档案局工作了六年之后,又于2009年6月进入公证处工作至今,在公证处工作期间我分别将公证员助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到手,并于2011年入党。 这次清理清退人员我属于保留人员,听说2009年2月之前聘用的和2月之后聘用的每年都要相差5400元,所以恳请县长大人能不能让相关部门将我之前在档案局工作的年限也算作工龄,以此来安慰一个多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工作岗位上的聘用人员! 此致 敬礼! 2017年9月7日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县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7-09-13 10:49:41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在本次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整治工作中,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时间,按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单位领取第1个月工资时间予以认定。根据您的表述,您于2009年6月进入公证处工作,司法局(公证处)聘用您工作时间应为2009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