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重复的户口
发布时间:2020-03-11 10:54
来源:南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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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20200228003 | 来信时间: | 2020-02-28 16:5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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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
内容: | 尊敬的县长您好,我是来自贵州省松桃县的一名单亲妈妈,2005年我远嫁安徽南宁县籍山镇界山村东涝自然村9号,2006年3月孩子出生,在孩子8个月因性格不和与前夫协议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回贵州并独自一人抚养孩子,我决定带孩子回贵州时前夫同意将小孩的户口下户,因为没文化不懂身份户口的办理程序,我认为前夫已经将孩子在安徽的户口注销,为了孩子读书,在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候给孩子在贵州上户(上户时间大概2009年)。直到2020年1月,我接到居住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我孩子重户口,要我注销孩子在贵州的户口,喊我及时从安徽把孩子户口迁回,原本打算过完年过来迁户,经过多方打听才明白,今年孩子在贵州上初一了,他读书的档案学籍都用贵州的身份信息,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和安徽的都不一样,即使从安徽迁回户口也不是同一个人,会影响他以后的学习以后的人生,我及时与南宁县城东派出所联系,也找到前夫去办理户口注销,都被告知必须注销贵州的户口并把安徽户口迁回无其他办法。疫情过后孩子马上要开学了,贵州的户口就快被注销了,感到很迷茫很着急,我在此恳请县长您能帮忙,我要怎么做才能注销孩子在安徽南陵的户口,请给指一条明路,给孩子一个未来。跪拜!!!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陵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0-03-11 10:54: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龙**女士: 您好! 您在南陵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06年10月17日在我县城东所辖区给小孩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的档案资料为出生医学证明和生育证,户口真实有效,而您在贵州方登记的户口无有效入户档案资料。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应当组织民警调查核实,由违规违法登记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按程序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删除重复户口。 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不愿注销重复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后,相关人员拒不接受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出注销处理决定,并将结果和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重复户口一经注销原则上不再恢复。 我局城东所之前与您宣传过户口政策,治安大队于2020年3月4日至6日先后多次联系您本人,并与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世昌乡派出所户籍民警联系,就户籍入户材料及删除事宜进行了确认,后又与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联系,确认等贵州方户口删除后,我方户口迁移后,教育局帮其变更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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