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汪金萍发布: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陵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7日

发布地点:县卫健委七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南陵县卫健委

人:南陵县卫健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汪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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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南陵县卫健委对长期关心、支持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广大市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来向大家介绍我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婴幼儿照护服务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点提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托育服务能显著减轻家庭养育负担,从而产生更积极的促进生育效应。为促进托育发展,主要任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

根据省、市的要求,到2025年底,完成市下达的托位数建设任务,托位数达3214个。2022年民生任务670个,截至目前全县11所托育机构备案,完成托位755个。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我县2020年12月成立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建立县、镇联席会议制度。县多部门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南陵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建设,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手机APP和资料宣传等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信息化手段,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公益性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

二是政策支持、规范管理。2022年3月出台《南陵县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方案》,从布局合理、产权清晰、资质齐备、规范办园、收费合规等方面明确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标准,采取生均补助、建设投资补助、培优补助等多种方式,扶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发展。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督导评估机制,对已备案的11所托育机构开展督查评估,通过常规性、针对性等督查方式,有效监管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办园方向、办园行为、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托育服务供给

一是科学规划、新建托育项目。南陵县目前正在制定我县“十四五”期间婴幼儿照护发展规划,实施安心托育行动。拟在城东规划设计南陵县惠民天星托育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建筑总面积2500平方米,10个班规模,托位数达200个,总投资约1500万元,提供全日托服,并打造成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务。

二是加强居住区托育服务配套设施。对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老城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三是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目前在对许镇街道、弋江街道拟新建的幼儿园项目,将新建幼儿园中托育机构纳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四是合力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将普惠性托育机构评定为优质、良好、一般三类,依据评定结果给予培优补助,鼓励社会力量和单位举办托育机构,多元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

(二)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从2022年保育人员90名,计划至2025年培养保育人员300名,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幼儿园内托班保教人员和托育机构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拓展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岗前轮训、定期复训和婴幼儿照护专业知识。

今后县卫健委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协调会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提供安全可靠、便利可及的托育服务的同时,倡导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居民满意度和增强居民获得感,努力促进优生优育、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真正做到婴有所“托”,幼有所“护”。

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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