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公众对《南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初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集时间:[ 2023-01-03 00:00 ] 至 [ 2023-02-02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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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结果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文件的质量,现将《南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调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初稿)》全文公布(详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31室(邮政编码241300,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
2.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3. 传真至:0553-6823044;
4. 电子邮件,发送至:77523080@qq.com;
5.联系人:杨斌 联系方式:6820017。
1、南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报告.pdf
2、南陵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结果报告.pdf
3、关于南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起草说明(1).doc
2023年1月2日
结果反馈
根据规定,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就《南陵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初稿)》向县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