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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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确保如期成功创建,我局草拟了《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2023年5月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直接向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装备服务中心反馈(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大港村县农林科技大楼,联系人:谢文生,联系电话:0553-6910207);
2.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3.电子邮件:305976188@qq.com。
结果反馈
我局于2023年4月5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意见征集”栏目发布了关于征求《南陵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反馈信息。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8日
网友意见
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扎实做好我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确保如期成功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我局组织农业装备服务中心起草初稿,于2022年3月19日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有以下四项: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以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创建,全县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的乡(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 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 100%;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参训率达到 80%以上;全县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 87%以上。
二是明确创建步骤。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创建实施阶段(2023 年 6 月 1 日-7 月 30 日)、创建检查阶段(2023 年 8 月中上旬)、创建申报阶段(2023 年 8 月下旬)、迎接验收阶段(2023 年 9 月-12 月)、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等六个阶段。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广泛宣传、示范引领。
四、发文建议
本《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