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众征集】关于征求《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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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体制,切实改善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供水水质,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我县实际,制定了《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送审稿)》。
联系单位:南陵县水务局
联系人:章胡生 联系电话:0553-6823540
电子邮箱:1641223305@qq.com
附件1.:《南陵县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2023年6月28日
结果反馈
县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关于《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告,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7月27日,共收集到反馈意见2条。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我县二次供水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清洗、试压、消毒,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已采纳 |
2 | 建议当发生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不能正常供水的情况时,应当提前告知用水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确保居民用水。 | 已采纳 |
网友意见
起草说明
关于《南陵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二次供水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县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体制,切实改善县城区及集镇住宅供水水质,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及我县供水实际情况。
三、起草过程
2023年6月28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近期面向各县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二十条,具体内容详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发文建议
本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县政府名义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