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 陈银银发布:南陵县法律援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陵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司法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南陵县司法局

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 陈银银 

人:

文字实录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南陵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厚爱,也非常感谢大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包容。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您的需要为第一位,您的满意为第一位,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着力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您的家门口,送到您的心坎上。

一、 整体情况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2023年南陵县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实事,我县法律援助案件任务为523件,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1件,预计全年任务在11月底完成。

二、 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设立中心、站、点三级援助实体

县法律援助中位于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负责规划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八个镇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妇联、共青团、人武部、看守所等单位设立了23个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172个村、社区都设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标识,公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及联系电话,方便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创建了“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实现了县、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全县由40名专职律师组建了一支法律援助服务团队,服务全县群众。构建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了集多项法律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了“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整合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

(二) 开辟特殊人群绿色通道

法律援助作为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设“绿色通道”,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捷径。一是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的“四项”承诺;二是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件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

县、镇、村多重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以全县“美丽乡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依托,拓展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宣传阵地。注重品牌建设,打造高质口碑。围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和 “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向现场群众答疑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援助政策。在县、各镇、村设置法治文化宣传长廊、宣传专栏、电子宣传屏着力营造法律援助浓厚氛围。依托辖区具有本地文化特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法律进乡村”、“送法进万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借助法治日、宣传周、文化节和特殊节点进村服务,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进小区、进学校、进广场,进企业开展法律援助系统宣传。

(四)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1.建立律师值班制度。在同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检察院案管中心、看守所、矛调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值班律师,发放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告知书,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了解检察院、看守所、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需要律师提供的援助事项,同时带回须要提供援助的刑事案件通知书。将律师值班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2.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的联系和对接,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分工,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以座谈、工作交流、征询意见等方式不断完善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工作机制,集体审议全县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政策、重大议题及工作进程,检查各成员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严格规范工作机制

1.严格制度规范。相继出台了南陵县《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督查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公开法律援助机构的基本信息及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投诉处理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台帐。2.严格办案流程。援助中心对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操作流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不拖不等。对各类文书格式和内容实行标准化,确保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完整性,强化案件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流程管理。3.严查案件质量。依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小组开展质量评查,每半年对案件卷宗进行一次案卷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通报、限期整改,提升办案水平,保证案件的质量。4.严格测评回访。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每案必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及时了解群众对法援工作的反馈意见,并对回访结果进行梳理总结,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严格庭审旁听。组建了法律援助专业旁听庭审小组,并将旁听庭审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承办律师,规范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执业行为;并对特殊的、疑难复杂的案件召开庭前会议讨论。

今天,关于南陵县法律援助工作就介绍到这里,欢迎大家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分享到: